2024年1月,中国特色反腐败研究中心第十九期专题讲座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举办,讲座邀请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路军教授围绕“渎职犯罪的理论与实务”作主旨报告。
路教授从法律适用视角下的刑法理论与实务关系引入话题,阐释了法律适用的核心任务及要求,法律适用的推理程式及论证脉络,以及刑法理论的属性及功能。他指出,刑法理论是对刑法规范的系统化阐释,为刑法适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工具。路教授进而从三个方面讲解了渎职犯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一是渎职罪主体。他提出,渎职罪主体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主要包括:行使行政职权的事实主体与刑法规定不匹配,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理论争议。对于以上问题,可从统一法律标准及通过解释规整两种思路进行解决。
二是渎职罪客观方面。他认为,渎职罪客观方面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主要包括三点:1.渎职行为的内涵是什么?2.“重大损失”是结果犯的表征还是处罚条件?3.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主要包括归因认定及归责认定两种途径。
三是渎职罪主观方面。他表示,渎职罪主观方面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聚焦于四个问题点:1.渎职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2.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3.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如何界分?4.刑法第397条与其他渎职罪名关系?对于以上问题,路教授总结了主观罪过的学说争议,并提出了他的个人见解。
路教授对渎职犯罪的理论与实务做出了全面详实的讲解,充分阐释了渎职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存在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报告引人深思,令听众受益匪浅。
中国特色反腐败研究中心成员、纪检监察学院部分师生参加此次讲座。